我在一家私人开的幼儿园上班,我在非工作期间脚意外受伤了,不能工作了,老板不愿意给我开工资,没签合同,也没有保险,老板说,我这个月没上满11天押半个月工资给我开半个月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我在可以离职吗?
11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应得到相应的加班费。然而,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非工作期间”是指您的休息时间,并没有达到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时间补偿。 其次,关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该幼儿园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较大。虽然口头约定可能不构成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许多情况下通过口头协议来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更为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有可能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再次,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剩余的工资以及因病缺勤而产生的损失。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若因病缺勤超过规定期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最后,如果您想离职,建议先了解自己的权利,比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如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或调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