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班途中同事送我去地铁站,从她电动车下来扭到了脚,也没在意。晚上越来越痛,喷了云南白药、还擦了黄道益什么的,没有好转,6月17日6点左右我妈妈就说去医院看一下,结果片子显示骨折了,我想问这算不算工伤?
2024-10-31 17: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首先,您的同事在下班途中帮助您,并且是在上下班期间受伤,因此可以认为是工作时间内的活动。其次,您被诊断为工伤,即您的脚部骨折。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工伤,因为它是由于工作条件导致的伤害。 然而,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如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公司是否有相关保险等。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有工伤保险,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保险,您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赔偿,例如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医疗治疗之前,请先与医生沟通,了解您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以便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建议您保存好所有关于这次事件的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