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两年,以公司效益不好被退回派遣公司,然后由派遣公司继续给我找工作,原用工单位的基本工资是2350,有班车,有半年奖金,有采暖和防暑降温补贴,有五险,可是现在给我安排的工作基本工资1950,只上三险,没有班车,没有奖金,和上家单位的待遇有太多差异,我可以选择不去面试吗?我可以要求派遣公司让他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给我补偿金吗
2024-10-06 10: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派遣公司未与您续签,那么您可以选择不接受新的派遣。如果您愿意接受新的派遣条件,则需要与派遣公司协商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派遣公司的做法。如果您认为派遣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损害了您的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