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迁户口,正赶上村里卖地分钱。6月23打的申请,派出所答复15天落实,结果7月24正式落下。村里7月18号分钱,没有我媳妇的。我想因为派出所的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2025-05-04 06:0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女性。如果您的妻子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的居住权,并且符合当地的入学条件,那么她有权参加该地区的入学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录取资格。如果您认为您妻子未能得到应有的照顾或帮助,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