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 我与全国性公司下属的一家营业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去年10月份转正,但是第一次发起流程,总司已所学专业与岗位不符为由驳回转正申请。 今年一月份再次发起转正申请,已超过半年试用期,仍然受阻。 可以提供合同,工资条,电话录音,截图等证据。 请问还需要别的证据吗? 另外,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最高可以获得几个月全额工资赔偿。
5天前在您的案例中,您可能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劳动合同副本。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并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工资条。证明您已经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服务并得到了相应的报酬。如果工资条显示了未支付的款项或存在错误,则这将对您的案件有利。 联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电子邮件或短信,这些可以证明您曾经尝试联系总司进行沟通和解决争议。 电话录音。如果有相关对话,录音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和对方的回应。 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文件。如果您有其他文件,如培训记录、工作安排等,这些也可以作为支持您的案件的证据。 其他证人陈述。如果有同事、上司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时,他们的证词可以帮助证明您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事实。 至于能否获得全额工资赔偿,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仲裁机构的裁决。通常,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未能及时支付工资或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获得部分或全部工资的赔偿。然而,具体情况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