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经营不善要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吗,工作满9.5个月,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保险,7月底人事通知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会在8月15日关掉,只支付上班时的工资,叫我们再去找工作,意思就是辞退。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得到补偿吗
2025-10-11 14: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如果公司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面临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风险。 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计算的工资标准,以及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如工资差额、加班费等)进行补偿。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还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