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合法吗?我在厂里上了三个月又十天的班了,进厂的时候人事部门给我的工资待遇是一个月二十六天制前三个月底薪是3200,满三个月后加底薪是3700,我是三月十四号进厂现在六月二十五号,六月二十号我填写了一张调节工资的一张表。但是六月二十四号厂里给我的通知,我的工资要七月份才会按3700算。因此发生矛盾!我不想做了想要辞职。厂里也没给我签劳动合同。
2024-11-05 03: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不满三个月,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劳动者超过三个月但不足一年,则需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期。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公司的行为,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提交任何投诉或申诉之前,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