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江苏省宿迁市上班,请问我已经交了辞职报告,离职日期是3.25日,24号是星期六加班(厂里正常是上六休一),如果厂里不让我加班,有法律依据吗?
2025-06-12 08:4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必须依法享受休假。因此,如果您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被要求加班,您有权拒绝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此外,您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您提出辞职申请后,厂方是否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如果有,那么您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厂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措施?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