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身份缴纳社会统筹社保合法吗事业单位改制后破产,政府为改制前上岗的有关人员按机关事业人员身份办理了退休或内退,却只为我们7位退役军人保留了事业身份并推向社会自谋生路,还要我们全额缴纳社保,包括社会统筹部分,在完善、提升退级军人合法权益的今天,政府这样安排合理合法吗?
2025-03-14 03:56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和事业单位改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涉及的职工权益应当得到妥善处理。 首先,关于事业身份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事业身份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的身份,与公务员身份有所不同。事业单位改制时,对于原单位的在职职工,可以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安置,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内退、退养等方式,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改制时对员工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过工会或者职代会的审议,并且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其次,关于您的问题中的“全额缴纳社保”,即要求全款缴纳社会统筹部分,这一做法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缴费标准和方法。 最后,完善和提升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是政府的责任,但前提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如果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未能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安置问题,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和纠纷。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好这些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