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17年2月底离职,16年年终奖公司故意拖延不发放,现在说离职人员不给予发放推脱,用什么方式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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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您的离职申请已被批准,但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离职前的工资,则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拖欠工资给您带来的损失。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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