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包工头拖欠去年的工资,说是今年这个月底把去年的工资结清,可目前并没有实现他的承诺,他触犯那些法律,在法律上我们该怎么做,我们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属于非法用工吗?非法用工又触犯了那些法律,希望给个详细的解答。 谢谢
1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关于欠薪和非法用工的问题。欠薪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而非法用工则是指未经合法许可雇佣劳动者的活动。 首先,关于欠薪的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老板确实未能按时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或者支付金额低于应得标准,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其次,关于非法用工的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非法用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拒绝提供必要劳动条件; 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违反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强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孕妇及哺乳期女职工。 如果您怀疑自己被非法雇佣,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的证言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