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到公司面试的时候跟总经理说我只做到八九月份,他说前三个月2300三个月后2500等我转正了,但是第一个月发了工资,公司扣了五十块钱押金,(每个月扣五十)现在我已经满了三个月提交申请书给总经理但是总经理以我马上要辞职为由驳回了我的申请,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要回我的两百块钱。
2024-12-07 22:53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合同约定是每月支付2300元至2500元的工资。然而,在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公司却只支付了2300元。这可能意味着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在您提出离职申请时,公司以您即将辞职为由拒绝了您的请求,并扣除了50元押金。这种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是在您已经提供了服务(即工作满三个月)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存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投诉,以获取帮助。 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协助。 如果情况严重,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