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矿山上班,六月四号在休假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摔伤,肋骨骨折三根,期间公司让我离职,我没同意,我只想伤好以后能继续上班,我在九月份与公司人事联系想上班,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答复,请问我现在不想再去上班了,能要到补偿吗?
2025-02-25 16:3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的; 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您目前的情况是,在六月四日受伤后,公司让您离职,并且至今没有给您答复。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例如公司的决定需要经过审批流程或考虑其他因素(如工伤赔偿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联系公司的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原因和处理结果。 如果不满意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您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比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工会组织。 在必要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有资质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