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大学生,在温州珂卡芙鞋厂里成线的流水线打普工,暑假工 工资计件。规定早7点到11:10 下午12:50到17:10分 因高温推迟到下午1:30上班 晚上17:50开始下班时间不定。晚上加班管理或主任说下班才下班,下班时间不定,无加薪。白天基本都是迟于下班时间,而且要求做完任务才能下班吃饭。不知道他们这样是不是合理合法的?虽然签了合同,但是不清楚合同内容。望各位解答
2024-12-02 15:57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遭遇了一些不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工作安排。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关于工资支付的时间,法律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这个范围,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加班补偿的要求,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其次,关于休息时间,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至少有10个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一周内至少有两天休息日。如果您发现您的休息时间被不合理地剥夺或者被强迫加班,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休息时间、安全卫生环境等。如果您发现企业的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