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比如工作所在地在成都,总部在江苏苏州。现在成都办事处撤销,总部要求回总部上班,不去就意味着辞职!当时合同签的是在成都上班,能否领到公司补偿,又有哪些是可以享受到的!谢谢!
12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享受合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待遇,并有权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选择不返回总部,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说明理由,以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您可以询问公司是否同意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或规定可以作为依据。 对于补偿方面,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个人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计算补偿金额。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与公司协商,争取得到合理补偿。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进行进一步咨询。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