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工厂的一名职工,开始属于劳务公司,后来转为厂里的合同工,在劳务公司有给我叫失业保险,转到厂里就没有交,就因为我签了那份录用邀请函,说是自己放弃的。录用邀请函就是图片上的内容,我想知道厂里不给我交合法吗?谢谢
2025-03-09 18:15您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关于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因此,即使您已签署了录用邀请函并被认定为“自动离职”,但如果您在离开时仍需要继续享受相关福利(如社保),则工厂仍然必须为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工厂拒绝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书面协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参考。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