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您好,咨询您个问题! 1.用人单位在实习期期间未与劳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以公司名义下发通知!规业务员在一个月工作期间必须完成公司下发的任务量,若完成不了就降低业绩提成,请问这合法吗?怎么样(在单位工作已满2个月,公司试用期3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注:公司正式上班也2个月,包括所有员工。
2024-12-04 23:35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关于您的情况,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首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能需要补签合同。 其次,关于公司的任务量和业绩提成问题,虽然有规定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但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员工的工作压力过大,甚至影响到工作效率。因此,建议公司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感受,避免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