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今年17周岁,放暑假他出去打工,烧烤店。当时面试的时候我弟弟和面试官说是干长期。然后去上班呆了四五天,在微信告诉的经理说只能干一个月。然后经理同意了。昨天我家里有急事。奶奶生病了。然后我弟弟知道了。他也着急了。就给他们经理打电话,说不干了。然后经理说这是属于擅自离职,没有一分钱工资。昨晚我和我妈妈弟弟去找他们经理去了,然后经理很明确的意思就是不能工资。当初也没签订合同。我想问一下。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2024-12-04 09:28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您的弟弟在试用期内发现工作不合适或者不满意,有权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雇主协商。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向其解释为什么您决定离开工作。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赔偿或补偿,请向雇主提出要求。 按照劳动法规定申请仲裁。如果与雇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寻求救济。在中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调解、申诉和仲裁等环节。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任何行动之前都应仔细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反应,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