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由于长期在正风扇下工作,导致现今一吹风扇就会头疼,觉得不能适任这份工作了,现在想辞职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可行吗?
2025-07-03 00:3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您已经连续工作了五年,并且认为无法适应工作的条件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离职要求,您还可以选择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得保留好与公司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