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在一家餐厅上班,签订了一年的合同, 最近因家里有特别重要的事没法继续上班,用人餐厅以没交辞职报告为由扣了一个多月的工资 这样怎么办?
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母亲无法继续工作是因为家庭原因,并且已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请问您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辞职报告?如果没有,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您的离职是由于家庭原因,从而避免被扣发工资的情况发生。同时,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