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30多年前由于农转非我们生产队有一个人自愿放弃土地的经营权!经过村委协商我家承包了这个土地的经营权!但是现在他又问我家要这个土地的经营权我们能给吗?现在这个土地被国家征收我们能不能得到补偿?村委会就说这个补偿是属于村委会的合法吗?
2024-07-10 02:1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当初的转让是经过村委会协商且合法有效的,那么您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至于土地被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被国家征收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补偿的具体数额和分配方式,应根据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关于村委会声称补偿属于村委会的问题,如果补偿是基于您家承包的土地,那么补偿应当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即您家。村委会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其角色主要是协助处理征收事宜和分配补偿,而不是直接占有补偿。如果村委会主张补偿属于自己,可能需要进一步审查当初的土地承包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补偿的合法归属。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