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赔偿标准2017。我爸右手小拇指在工地上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等级。用人单位买了保险,应该怎么赔偿。24个月全部要乘0.6吗?
25天前一、《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36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根据上述规定,你父亲属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他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1)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2)按照规定享受护理费。 (3)按照规定享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的父亲在24个月内完全康复,那么他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按照以上第一点的规定执行。如果他在24个月后仍未完全康复,则应享受第二点规定的待遇。此外,如果他的残疾程度达到二级至四级的,还可以享受第三点规定的待遇。 四、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你的父亲的工作性质、工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等。 (2)他是否已经参加过工伤保险。 (3)他是否在事故发生前已满法定退休年龄。 五、由于我无法获取具体的信息,因此无法提供准确的计算方法。建议你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得到最合适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