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香港公司在福州的营业员,我在这干了一年八个月,合同到2018年9月份才到期,公司现在要栽员,裁员制度是怎么算的,我这裁员能赔多少钱
2024-10-12 06:39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裁减人员。因此,如果公司想裁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至于赔偿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裁员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的数额取决于劳动者的工龄和岗位等因素。一般来说,工龄越长,补偿金额越高;在同等条件下,高技能或关键岗位的员工可能获得更高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律师。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裁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