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长江三峡集团三峡实业总公司溪洛渡分公司属下精诚保安公司保安员。如今正值实业总公司更换新保安公司之际,新的公司所规定的条款比较苛刻,他们在接管溪洛渡电厂左右岸保安工作时规定:取消老员工工龄,从试用期计算,在原来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降低工资300多元,每个人还必须无条件接受无工资培训十天,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5-03-30 14:15您好!关于您在溪洛渡电厂保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工资和福利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企业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申请调解。如果您认为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第三方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提起仲裁或诉讼。若调解无效,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了解最新的劳动法规政策,如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支持证据,有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