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16周岁,说是一天给70元,日结,去了就给60多,晚上加班也不给加班费,放假去工作,公司说好的是上够29天给钱,上不够的话,上够10天给工资,后来上够10天了。又不给钱了,我应该怎么要
2025-05-08 12:32您好!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并且需要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其次,您提到的“一天给70元”、“日结”和“晚上加班也给加班费”等说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假期补偿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不足29天,则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后,请注意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备后续维权之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