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公司工作已经5年多了,底薪2300,工龄800,这是固定工资,其他要看部门业绩提成大家在均分,公司给买五险一金,在第二年的时候公司怕什么单位来查让我们签过一次用工协议,之后到现在就再没有什么合同协议让我们签的了,现在由于新主管认为我对他有威胁,所以现在以我业绩不好,能力不行为由让我自动离职,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您!
5小时前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且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您可以要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您被无故解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 最后,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