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每年50元的工龄工资不给,原来给的法定节日50也不给,劳动中裁能受理吗
5天前尊敬的客户,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下,劳动者享有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这意味着在劳动合同签订时,雇主有义务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然而,如果公司在合同中未履行这一义务,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具体到您的情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功工资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这确实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调整工资待遇或补发相应的费用。 书面申请。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详细说明拖欠的原因和补偿方案。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法律支持。 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