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从十月二十四号入职算到十二月十号止!(今天十二月二十八号还是在职员工)合同到期以后我给公司打电话,公司负责人不是不接就是接了一直往后拖时间,说什么帮我查一下,然后给我回电话,但从来没有回过,现在干脆就打不通了!我想问一下看看这份合同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我要用什么方式要回我的报酬?
2025-04-12 14: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十一月十一日。如果您在十二月二十八日仍然在职,并且合同未被解除或续签,那么您的工作关系应当继续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要求赔偿。 书面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向公司发送一份正式的通知,说明您希望结束合同并请求补偿。 口头沟通。直接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面谈,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和对补偿的期望。 协商解决。尝试与其他部门或者管理层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例如调整薪资待遇等。 法律顾问的帮助。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最后,强烈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有助于提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