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教一下關於勞工糾紛相關事宜,本人被公司高層以薪資過高及各種工作問題口頭解約,目前本人與公司相關薪資發放問題無法打成一致,具體如下:在公司入職至今已有一年半,入司期間薪資5000後期由被公司老總提拔薪資為年薪10萬,每月發放7000元剩餘部分年底統一發放,特別註明剩餘部分不計入公司業績考核,有公司老總簽署執行,如今被公司解約后公司不願意支付年薪剩餘工資。另外本人在公司老總的側面逼迫下不情願簽訂了公司內部經營責任書並且自掏腰包繳納了10000元的經營保證金!現在公司表示本人當初提升調薪文件未經過法人簽字,不承認該工資的有效性。本人手頭上有調薪審批單複印件,內部經營協議原件及收款證明
4天前尊敬的客户,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的薪资标准支付剩余工资,并且有权拒绝签订经营责任书。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将公司的行为告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请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