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北京通州马驹桥新杰物流公司应聘押运,交了600元生活费,还被要求办消防证,按排培训,结果过来当了半个月保安,请问当半个月保安这个工资能追回来吗?
10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试用期期间,您的工资应该不低于600元。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您身体受到伤害,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医疗等待遇。 建议您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