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后一年没有续签合同,还在继续工作,然后公司找签合同时不给签无固定期合同,怎么办?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吗?
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没有与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且您仍在继续工作,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