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企上班,刚进厂里就签了一份合同,到是厂里法人没签,我个人手里没有所谓的劳动合同,厂里一直扣的我医疗保险上了七年班,只给交了三年后期就没交,原来刚开始我们上八个小时,现在让我们上十二个小时,而且没有加班费,上十二个小时安八小时算,只给算十二个小时的产量工资,如果不上就让我们自动辞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5-11-27 22:43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您的单位并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可能处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状态。 其次,在工作时间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您的单位要求您上十二个小时工作时间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再次,关于加班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建议您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其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