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寒假工,招聘的时候老板问我能做到什么时候,我说大概2月24号,但是由于我生病了发烧反反复复的,已经请了三天假,想着还很严重,就提出辞职,我们是二月发1月的工资的,老板说辞职可以但是只有底薪,这样请问合理吗,他招聘的时候并没有说不做够预期的时间只有保底工资
27天前首先,作为雇主,您有权根据工作需求和员工表现决定是否继续雇佣员工。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员工确实有病并且请假3天,这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此外,考虑到您在应聘时没有说明能够胜任的工作时间,因此存在一定的误解。 关于辞职后的待遇问题,法律规定,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公司不得单方面降低员工的薪酬或福利。因此,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公司应该按照原合同中的规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并且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此外,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解决方法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