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我时,没有给我经济补偿
2025-04-10 19: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某种原因而解除或终止,且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