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孕妇。我是一名孕妇。当时和我们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A市,因为B市工作人员集体离职,公司现在要求我搬到B市办公,是否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如果公司最后妥协让我留在A市,但是由于B市员工的集体离职,公司之后所有的工作都会安排给我,工作量很大,需要经常出差各个市,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2025-04-10 19:41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提问,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作为怀孕期间的女性,您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相关福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地点不符合生产安全或者休息条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其次,对于搬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因此,即使搬家,也应确保您的劳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再次,关于工作的安排,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待遇和保障。如果公司仍然坚持不迁就,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作为职场中的女性,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