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交公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十五年,从没出个交通事故,违记,迟刭早退也设有过,目前有病无法从事愿来的岗位,单位领导调换新岗位工作时间太長有病干不了,如不上班按矿工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按开除还按除名有什么区分,我属干那种情节
2025-02-28 08:18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属于以下情况之一。 员工提前退休。如果您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通常为男60岁、女50岁),并且在公司工作了足够的时间,并且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或纪律处分,那么您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自愿离职。 旷工。如果由于疾病或其他健康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而被公司认为是故意旷工,那么这可能是您被解雇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行为被视为“严重违纪”,可能会被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无故缺勤。如果您的迟到和早退行为被证明是有意为之,而不是出于健康原因,那么这也可能导致解雇。然而,只有当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公司的运营时,才有可能被视为严重违规。 违反劳动纪律。例如,长时间不在岗或不服从管理等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纪律,从而导致解雇。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有机会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提供适当的医疗支持。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以备将来使用。最后,及时与法律顾问联系,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