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年初脚踝骨骨折,在家休工伤期间单位每月把我的岗位考核工资每月扣了500左右,请问专家不知合不合理
2025-09-24 05: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在您受伤期间,用人单位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调整或扣发部分工资。然而,具体到每个月扣除500元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并且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申请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次,对于绩效考核的影响,一般来说,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可能会暂时失去一些工作表现的机会,因此,单位在考虑绩效考核时,应适当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宽容。但具体的扣除金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伤的程度、恢复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尝试协商解决问题,争取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