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农民工,我在工地下班时骑车还没出工地门口,因为地上太多小石头所以把左手摔断了。工地方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我又因为家里太穷家庭特殊。到医院时他们让我对医院说是我自己在家摔断的,我就想咨询一下这真的与工地无关吗?如果与工地有关,我又在医院说了自己摔断的这样又还能找工地方负责吗?这照片是我到现在为止还没开刀动手术的断手。
2024-09-21 08:4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应当承担雇员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在您所述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并且是因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导致伤残,因此可以认为是工伤范畴,您的雇主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您还是雇主都不得隐瞒事故真相或故意误导医生。如果您已经向医院提供了真实的情况说明,那么您可以按照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对于是否能从雇主那里获得赔偿,关键在于您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您的伤情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伤情确实是由于工作过程中摔倒导致的,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那么雇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 请注意,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最新的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同时,也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