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山市张浦镇新乐益包装材有限公司上班,现在公司因安检停产,公司要我们现在自己找工,请问公司应该给我补尝吗?
2025-10-07 21:38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您已经符合了公司的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您的劳动关系应当继续存在。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没有达到要求而被解雇,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资。您可以请求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赔偿。 培训费用。如果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投入了培训成本,如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提供专门技能培训等,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这部分投资。 其他福利。比如年假、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些也是您的权益,公司有义务支付。 违约金。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其他条款,如果违反这些协议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可能需要向公司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和书面文件,以便为申诉或诉讼做准备。同时,也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