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在工厂上班,工资是按每月260个钟计算5000元,签了合同,但我不知道合同的基本工资是多少,这样的情况我要是想要求老板赔偿加班费,有胜诉的可能吗?
2024-11-01 09:3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您有权向雇主索要相应的加班费。 如果雇主未能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并且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则您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时表等)来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然后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加班费并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