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小饭店里上班,但是太累了我辞职了,然后我辞了二十天了老板还没招到人不让走,怎么办呢而且他说走就不给工资
2024-11-01 08:1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已经工作满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您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已经超过一年,则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以便做出更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