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广饶开发区五环工贸的一名化验员,入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厂里的工作服,现在厂子由于缺手续上边强制厂子停产了,现在我去结算工资了,经理说按百分之八十给我结清工资,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不给了,他说厂子没钱没全给我们,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我领取了百分之八十的工资了,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不给我了!
2024-11-01 07:31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在你的情况下,你已经领取了百分之八十的工资,并且对方表示剩余的百分之二十不予支付,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金的问题。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