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让去上班合法吗!我是一名转业士官~我安排到信用社上班!签了合同不让去上班!单位说没有位置,我等了快一个月了!不发工资也不给入保险!
20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一定的争议和纠纷。首先,关于您的工作安排,通常情况下,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工资和保险的问题,这些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企业在您等待期间未支付工资或者未为员工办理保险,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有权要求赔偿并恢复您的权益。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协商解决,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 若情况严重,也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法律法规来处理此事。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