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学校做保安,28号上班的时候身体不舒服去学校诊所输了液,第二天就去世了,是脑淤血,之前他也邮过去医院的记录,他们有劳动合同,不太正规,三个月一签,我们在荆州,想找武汉的律师,看看能不能按工亡赔偿,学校就给可500元慰问金,什么也不赔
2024-06-26 16:43首先,对于您姐夫的不幸去世,我表示深切的同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姐夫在学校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劳动合同不太正规,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并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准备材料,以及如何与学校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或诉讼。如果确实构成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您姐夫的家属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以便尽早采取行动,维护您姐夫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文件,这些将是索赔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希望您能尽快得到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