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公司总部在青岛,人事关系也在青岛,当事人在沈阳开展新项目,已经4个月,12月27号对方说员工遣散,给核算工资,但是一直拖欠没有给,当事人是沈阳这边负责人,代表10个员工,想委托山东请到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拖欠的工资
2025-05-07 01:19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处理此事。 首先,建议您收集并整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您的权利。 您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要求他们提供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其他未结清的费用或债务。 如果上述方式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您还可以选择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