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爱人内退10几年了,刚内退时单位给他的工资只有600多元,(当时他们职工的工资都是三四千左右)十几年了现在开到1100元。还是去年我找他们上级单位说了说情况,才多涨了200多几。我在网上看到国家一直有政策,给下岗内退应该以本地工资最底生活标准的工资。可单位没有按本地最底,工资标准开工资,我想问你们能不能帮我掏回这么多年来少发给的工资和福利。现在单位效益很好。职工工资都在五六千元。各种福利都沒享受。关健是现在面临要退休。退休工资是按平时工资的百分之几开等。我也不太懂。工资太底怕应影响退休工资。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想让单位给个最底工资标准(焦作现在工资最底标准是1600多
12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内退人员,其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照此标准支付工资,那么您可以要求进行补发。 此外,关于退休金的计算方式,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退休金会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因素来决定,具体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与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最后,如果您对单位的行为感到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等。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