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12月份因公司原因在还未下班途中被调去老厂帮忙路中出了车祸,导致右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做了髓内钉手术,当然事故责任判定对方驾驶员全责,现距离事故到现在已经有半年,一直在医院开病假证明,上月去医院检查,医生跟我讲说他们医院病假证明只能开到半年时间,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开证明,公司会不会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很后期劳动局赔偿有没有不必要的麻烦!会不会把我的社保停止!现在社保还没停止!
19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因为工伤需要休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并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关于是否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公司的具体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您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具体的解雇条件和程序。 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如果您已经提交了病假证明,那么通常情况下,您的社会保险不会被停止。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企业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得准确信息。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康复并恢复正常工作。如果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