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婆婆在1月28号早上7.10上班路上因为大雪天气摔伤,导致脊椎骨压碎性骨折,手术及后续治疗费用大概6万左右,现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如果起诉单位的话,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2025-06-07 10: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如果您婆婆的伤害是由工作单位造成的,则有权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婆婆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咨询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