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鞋厂员工,工厂为了赶产量,通常加班到十点,有时甚至一两点,工厂规定上班时间是中午一点,长时间的工作使得我必须睡午觉才能更好的工作,快放年假了,工厂为了完成产量,中午十二点五十就开启了生产线机器,上班打卡时间依然是一点,我要咨询的问题来了:五十开启生产线,主任要求四十五到,我由于午睡,五十五才到,第一次主任对我进行了警告,第二次对我罚款三百,工厂制度规定,漏刷卡一次十块钱,迟到打卡的,超过一分钟十块钱,两分钟二十,依次计算,所以我想问的问题有几个:一,工厂有罚款的权利吗?二,上面说的一十,二十,甚至三百的罚款是否合法?三,我该如何维权?
14天前首先,关于您的第一项疑问,工厂有权对您进行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其次,关于第二项疑问,工厂设定的罚款金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您晚到的情况,如果是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后,且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继续工作,这属于违反了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规则。 再次,关于第三项疑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雇主沟通。直接向雇主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提交书面申请。将您的情况提交给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请求公正处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其介入调查并作出裁决。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触犯法律法规。同时,选择正确的途径和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