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离职,调回总部成都,给两个月工资,我不同意,两年两个月,企业邮箱被封
2024-10-25 07:3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并同情您目前所面临的情况。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或者有其他原因需要离开,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以便双方能够友好地解决此事。 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关注自己的个人权益和利益,如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们将尽全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好!